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忍,“听话,忘了我。”
“我打开了你的笼子,你只管去飞。外面的世界很辽阔,你总会遇到你喜欢的人。那时,我也就不算什么了。”
看着对方的眼泪,柏庭想伸手再次替对方擦去,最终还是忍住了。
“如果忘不掉呢?柏先生,我记性很好。”
“时间会帮你遗忘。”
“你早就知道自己会死?”
“是。”
“你知道我喜欢你。”
“是。”
“那你呢?柏先生——”裘易寒抬头,“您对我是什么心思,您喜欢我吗?”
对上那双执拗的眸子,黑沉沉的,像是压抑着什么。
柏庭突然语塞了,顿了很久,才点头道,“喜欢的。”
裘易寒瞳孔一震,还没来得及欣喜,就听见人继续道,“养了你两年,怎么会不喜欢呢?可这种喜欢,和养一只小猫小狗,没有什么区别。”
“呵——”
裘易寒脸上扯出一个扭曲的笑容,“柏先生,你真是残忍。”
第二天凌晨三点半,柏庭的身体变得冰凉,再也没有声息。
那枚未送出手的戒指,是他在柏庭死后浑浑噩噩中戴上自己手指上的。
那时候好像只是突然很想试试那枚戒指的大小,可能自己都还没有想明白,大脑就先发出了指令,于是身体就行动了。
他的手指本就比柏庭大一号,戴上之后便难以取下,索性也没有什么损失,此后也就这样了。
时光流逝,这枚不合适的戒指,经历风霜,小一号的戒圈,几乎陷进肉里,糅合他的骨血,牢牢长在手上。
裘易寒的唇角抿成一条直线,眸子闪了闪,“看情况吧,没遇到合适的。”
这话是真的,也并不是放不下柏庭什么的,就是怎么都没感觉。
也不是没有人撩他,在加拿大,澳大利亚,瑞士……裘易寒似乎还挺招人喜欢的。
一八八的个子,身材也完全没话说,肌理分明,天然的浅麦色皮肤,健康又阳光,五官长相也很英俊,又带了点邪气,但偏偏人又很沉稳,像是一本翻不完的书。
但就是差一点。
他曾在沙特的民谣酒馆遇到过一个华人,是个流浪朋克乐队的主唱兼吉他手,他们一起弹吉他,唱歌,舞蹈。
情到深处,灯光暧昧,对方的双眼逐渐迷离,他们凑的很近,氛围使然,裘易寒感觉他下一秒就会亲上来。
他们或许会接吻。
他是这样想的,可是身体却立刻退开,充满了抗拒。
他知道,他很想装作自己动心,身体却实实在在告诉他,他胸腔里跳动的那颗心脏,平稳,有力,没有波动。
于是男人尴尬地退开,非常不好意思地向他道歉,裘易寒也有些尴尬,慌张地摆手,之后便找了个机会溜走了。
或许网上说的那句话是正确的,“人年轻的时候不能遇见太惊艳的人。”
“对了哥。”开车的人突然笑了笑,有几分谄媚,“哥,帮我个忙呗。”
“我就知道你小子来接我没好事。”裘易寒抱着胳膊挑眉,问道,“什么事?”
“就是……我最近不是谈了个女朋友吗?小雨,和你说过的。”
裘易寒疑惑,“怎么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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