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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时,看见自己的饭碗已经堆成小山。
见司逐行还要继续夹菜,纪暮出手阻拦。
“逐行,够了,你自己也多吃点。”
司逐行听闻停住夹菜的动作,看了眼纪暮的碗,瞳孔闪过一抹诧异,显然自己也没意识到,于是手腕一转,将菜放入自己碗中,笑道:“好,快吃快吃,天大地大,吃饭最大。”
司逐行被家人宠惯了,许多事随心所欲,但他情商高,只要他愿意,细节之处总能体贴入微,纪暮后知后觉发现今晚这一桌子菜,全都是按他喜欢的口味准备。
纪暮看着他的表情,眼里的淡漠一点点散去。
司逐行不是个客气的主,吃好站了一会儿往纪暮沙发上玩游戏,等纪暮洗好澡出门,司逐行已经睡着了。
纪暮知道他是想陪陪自己,看着轻叹口气,将他的手机放到桌上。
纪暮房间的灯可以调三种色调,司逐行玩游戏时喜欢柔和的暖黄色灯光,喜欢的理由很中二,“真正的高手总是要隐藏于不被理解的灰暗之处,这样才好看清敌人的一举一动。”
纪暮也喜欢,他觉得暖黄色调安静平稳,最能静心。
司逐行和所有年轻人一样,热衷于吃喝玩乐,游戏算是一大爱好。他自己开游戏公司,打游戏也厉害,最喜欢琢磨游戏规则、拆解高难度操作,每次新鲜劲一过就会换个游戏。
根据他的观察,司逐行对游戏的热情最多保持在两个小时左右,如果没有挑战性,他两个小时都坚持不住,倒头就能睡着。
重生前,司逐行为了照顾纪暮,很长一段时间和纪暮睡在一起。纪暮病好后俩人分开,很长一段时间,司逐行会因着习惯,半夜起来爬到纪暮床上。
纪暮觉浅,一大个活人开门到躺在他身边动静不算小,纪暮前两次还会提醒,司逐行困了屏蔽一切,含糊着说:“哦,动不了,先睡觉。”
是真的睡觉,转头呼吸平稳。
纪暮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司逐行玩游戏玩到一半容易睡着的小毛病。
为了避免他继续走错房间,纪暮看见司逐行在沙发上睡着时,总会走近叫两声,叫得醒司逐行会乖乖回屋去睡,叫不醒纪暮会给他盖床被子,至于他中途醒来回自己的房间还是去错纪暮的房间,纪暮都习惯了。
纪暮熟练拉过被子,发现司逐行一截手腕搭在沙发沿角,他的手骨节分明,干净修长,瓷白的皮肤下露出浅浅的筋骨,纪暮又想起上辈子司逐行为了束缚他而留下的疤痕。
用来捆缚的绳索外面包着一层绵软布料,司逐行的目的是为了留意他的情况,没必要真将俩个人囚住。
彼时纪暮浑浑噩噩,大多数时候陷在自己荒芜的世界,不记得那道疤具体出现的时间。纪暮一度很好奇,一样的绳索为什么只有司逐行的手上会留疤,他自己的手上却干净一片。
他问过原因,司逐行听着愣了两秒,眸底露出一抹笑:“也许是为了庆祝你痊愈。”
纪暮听了摇头:“如果真是这样,那疤痕也该落在我身上。”而不是将我的苦痛烙印在你身上。
司逐行听闻笑出声,动静有点大,眼底浸出一抹雾气,“你傻吗?有没有可能我天生疤痕体质。”
“可你身上也没有其它疤痕,怎么会知道自己疤痕体质。”
“那我总不能放任伤口自己成疤。”顿了两秒,司逐行眼底的雾气散去,桃花眼里一片潋滟,半开玩笑的语气:“除非为了我的爱人。”
纪暮不喜欢深究感情,太浓烈,太牵扯人心,纪暮谈不起,所以他不理解司逐行为了喜欢的人而供奉苦难的决心。纪暮私心里不希望未来的司逐行为了一段感情而累得满身伤痕,思索一会儿开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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