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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快停下来,别把人打死了,打死了你也讨不到好。”
“这孩子也是可怜见的,被打成这样连句求饶的话都不敢说。”
当然也有不少人看笑话,问常本华这个野种到底是跟谁生的,又嘲讽说这要是放在前几年,常本华这只破鞋肯定要被拉去游街。
常本华气得额头青筋暴露,浑身发颤。
但她得罪的人太多了,几乎整个大院的人都跟她闹过矛盾,这会儿她双手难敌四拳。
突然,常本华将邻居一把推开,然后扯着王招娣跑了。
众人见状纷纷猜测——
“她这是要去哪里?该不会是想找个地方把孩子给扔了吧?”
“这么多人看着呢,她要是有点脑子的话就不会这么干,我猜十有八|九是去她大哥那里。”
“摊上这么个妹妹,常明松也是倒霉透了,天天跟在她屁股后面擦屁股。”
“我看该生气的应该是兰之才对……”
还别说,这些邻居都挺了解常本华的为人。
王招娣要不是防震办的领导亲自带过来的,要不是厂领导叮嘱过让她好好照顾好孩子,常本华早就把王招娣带去火车站扔了。
随便她是被人贩子给拐走,还是被好心人给捡走,反正她打从一开始就没想要过这个女儿。
当年她是无业青年,上级政策又有规定,多子女家庭只能有一个留在城里,她最终去唐山小集村上山下乡。
可她没想到当知青的日子会那么苦,一去到生产队,他们就被分到一处破烂的小院子里,住人的屋子破得随时要塌就算了,屋里居然还放着三口棺材,当天晚上她们几个女知青就被吓得三魂掉了二魄。
当知青那段岁月里,她起早摸黑地下地干活、锄草挑水种地,还要喂猪养鸡挑粪,每天累得筋疲力尽,吃的却是稀饭配咸菜,在那边半年,她连滴油都没看到过,更别说吃肉了。
她不想一辈子扎在穷山沟里,更不想天天在泥土里滚,她连做梦都在想着回城,但要返城太难了,就算有返城机会也轮不到她,终于有一天让她逮到了一个机会。
生产队大队长家里发生火灾时,大队长的小儿子在屋里睡觉没能及时逃出来,虽然暂时救回一条命,但脸部严重毁容,鼻子整个都被烧没了,大队长想趁着儿子还活着给他留个后,但问题是他毁容太严重,是小孩子看到都会被吓哭的程度,其次是他随时可能并发症导致没命,稍微有良心的都不会像让女儿嫁过去当寡妇。
她抓住的便是这个机会。
她跟大队长说她可以给他们小儿子生个孩子,但条件就是帮她回城,大队长一开始是不答应的,可实在找不到人,之后她生下一个女儿,也如愿以病退的理由回到城里。
可在城里一直没有工作的话,她依旧有可能被动员再下乡,她实在不想再去山沟沟了,那剩下的一条路便是嫁人生孩子,于是她把目光落在大哥的工友上。
在一个夜黑风高夜,她和陶永康两人喝醉后滚到床上,醒来后陶永康看床上有血迹,她也趁机威胁他,说如果不娶她,她就要叫人说他耍流氓,就这样,陶永康娶了她,她也成功留在了城里。
她原以为这个秘密会被她带到棺材去,永远都不会被人发现,她哪里想到唐山会发生地震,更没想到王家全部人都死光光,那孽种偏偏活了下来,她觉得老天爷就是在故意刁难她,不想让她好过。
怀着岔岔不平的心情,常本华奔到了常家,一进门就“砰”的一声跪在常明松脚下,凄凉地哀嚎道:“大哥,这次你一定要救救我,要不然我没法活了!”
常家正在吃饭,她突然这么闯进来,着实把一屋子人都吓了一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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